“我这工程款终于能拿回来了,谢谢调解员,您辛苦了!”2月5日,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琅琊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工程款纠纷。
2019年3月,张某某将一混凝土搅拌站工程承包给王某某,并口头约定了工程款等事项。王某某完成工程后,张某某以暂无能力支付工程款为由,向王某某出具了一张22000元的欠条。王某某多次催要欠款,但张某某再支付了4000元之后便不再理睬。无奈之下,王某某诉至法院。
琅琊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向张某某告知拖欠工程款不还的法律后果。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某同意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剩余工程款18000万元。至此,一起拖欠工程款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