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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修炼之人”帮同学“发功”治疗 98年小伙诈骗27万获刑
  发布时间:2021-05-17 15:54:51 打印 字号: | |

       自称“修炼之人”的李某,谎称能隔空“发功”治病、修炼,还可以带来福分,以此诈骗同学27万余元。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诈骗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祁某某系同学,祁某某喜欢看玄幻小说,较为迷信,并经常同李某提一些玄幻的东西。2015年的某天,祁某某告诉李某自己身上好像有“脏东西”,李某逗祁某某称自己会发功,可以帮其驱除身上的“脏东西”,随即帮祁某某揉肚子,祁某某自我感觉舒服不少。

       之后李某经常帮祁某某“发功”治疗,祁某某便将自己的零花钱带李某一起花。李某在尝到甜头后,开始通过百度等方式了解神论知识并谎称自己是“修炼之人”,可以隔空“发功”帮祁某某治病、修炼,还可以带来福分,但都需要钱,祁某某仍深信不疑,并陆续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次向李某转账,自2016年9月至案发,李某共骗取祁某某273598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已退赔祁某某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涉嫌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李某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监狱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被告人李某家人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