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想和姐姐(弟弟)分开,你帮我们劝劝爸爸妈妈吧”。近日,琅琊法院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下 ,姐弟俩得到妥善安置。
周某与郑某某于200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202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未能深入了解,仓促结婚,致使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破裂,遂周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等诉求。
承办法官梳理案件的过程中,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均希望尽快结束婚姻关系,只是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分歧较大。为妥善安置姐弟俩,承办法官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尊重孩子的意愿为最大前提,与女孩进行单独谈话,女孩明确表示不愿与弟弟分开,希望同父亲、弟弟共同生活。承办法官将与女孩的谈话笔录拿给郑某某,从有利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角度对其进行劝解,同时向周某讲明,郑某某作为孩子的母亲依法享有看望孩子的权利。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了调解书 ,同意离婚,自2021年9月起,根据孩子意愿,姐弟俩继续跟随周某生活, 郑某某在征得孩子们的同意后可随时探视 。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案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