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院的联络工作,11月3日上午,琅琊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在滁州市注册成立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招揽了被告人杜某等人作为业务员,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口口相传、讲座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公开宣传,以委托投资、私募基金、众筹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高息。经统计,张某某等人在滁州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9944.5万元,造成投资人损失4701.66786万元。
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方与辩护方按照法定程序就此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过程庄严有序、公开透明。张某某等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此次庭审规范高效,重点突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中得到了充分保障,表示通过本次庭审,进一步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将持续关心、关注法院工作。
下一步,琅琊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将组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形成一项常态化工作,提升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