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多次通不过驾考,而动起歪心思,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一次醉酒驾车,买假证的事也被揭穿,最终触法获刑。近日,琅琊法院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涉案假证,依法予以没收。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的一天,被告人蔡某因自己屡次考驾驶证未通过,于是“灵机一动”,通过路边小广告联系办假证人员,欲购买假驾驶证,并将私自获取的其朋友的驾驶证信息连同自己的照片发送给对方,在被告人蔡某将购证费用汇入对方账户后,收到对方制作的假驾驶证。2020年12月15日下午,被告人蔡某因醉酒被交警查到后出示了假驾驶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蔡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