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来商场吃碗面,居然都被你们找到了。”2月16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线索后迅速出警,仅5分钟便赶到被执行人孙某某所在的某商场,成功将其拘传。
2017年11月,孙某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马某借款3万元,承诺于2018年4月1日前还清借款,并出具借条一张。但借款到期后,孙某某却拒绝还款,马某遂诉至琅琊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孙某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孙某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马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向孙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再加上孙某某一直查无所踪,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2月16日一早,琅琊法院执行干警在外出执行时接到线索称孙某某出现在某商场,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驱车赶往该商场,将正在吃面的孙某某成功拘传。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孙某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其仍态度强硬不愿还款,法院遂依法对孙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