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终于拿到了这笔劳动报酬,不用再听为拖延给付的借口了,辛苦法官。”近日,在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室内,经过执行法官努力沟通协调,被执行人当场将拖欠的30940元工资款支付完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悉,申请人杨某林和叶某芳于2020年5月至同年12月在被执行人杨某鑫承包的工地从事瓦工工作,经双方结算,杨某鑫尚欠两人工资款30940元,当日,杨某鑫出具欠条一份。后两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鑫于2022年1月1日一次性支付工资30940元,到期后,杨某鑫仍未按时偿还,叶某芳和杨某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杨某鑫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杨某鑫无果,也未查控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陷入困境。2月11日,接到申请人的线索说杨某鑫曾出现在某工地,执行法官一行当即前往该工地,但到达时杨某鑫已经离开。2月24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该工地,成功将杨某鑫依法拘传至法院。到达执行调解室后,执行法官对杨某鑫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担心被拘留的杨某鑫连忙联系亲友筹集案款,并通过转账方式付清了拖欠的工资30940元,两位农民工拿着迟来的血汗钱对执行法官连连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