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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发令 向阳而生 | 琅琊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发布时间:2022-03-04 16:37:19 打印 字号: | |

       3月3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依法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承办法官当场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及要求家长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随即附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人犯罪法》手册,并据此责令监护人要多陪伴、教育孩子,多注意孩子的思想动向、性格变化以及心理生理上的需求。监护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会承担起认真照顾孩子的职责,帮助孩子回归生活和学习正轨。

       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也是一生的老师。下一步,琅琊法院将积极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令》在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适用力度,引导家长朋友“依法带娃”,真正将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