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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有房却不给女儿抚养费,法官:扣车!
  发布时间:2022-04-01 15:31:19 打印 字号: | |

自己开着好车,却连一万块的抚养费都不愿意出?2022年3月21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就遇到了这样一位父亲某乙,法院依法扣押被执行人某乙名下车辆,促成案件圆满执结。

申请人甄某甲与被执行人甄某乙系父女关系。2018年,甄某乙与孙某某离婚,约定甄某甲由其母孙某某抚养,甄某乙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甄某甲年满18周岁,但甄某乙并未按约给付。多次催要无果后,2021年9月,甄某甲诉至法院,要求甄某乙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法院判决予以支持。但甄某乙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2022年2月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通知甄某乙履行支付义务,甄某乙仍拒绝履行。线上查询、线下走访,3月22日,执行法官在某停车场找到了甄某乙名下的车辆,并依法扣押

得知这个消息,一向淡定的甄某乙此时心急如焚,马不停蹄地赶到法院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最终,甄某乙当场筹款付清所欠抚养费,案件圆满执结。

法官提醒:夫妻双方离婚,不应牵扯无辜的孩童。父母应该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别让孩子心灵再次受伤。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