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上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滁州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受疫情影响,此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
2021年12月16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滁州市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的管理人。
会议期间,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查工作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评估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职权、议事规则的提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及《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及时清理“僵尸企业”,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