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3月17日以来,琅琊区人民法院“猎车行动”一直保持“马力全开”。3月26日,琅琊法院再次出击,利用“扣车+罚款”组合模式,成功执结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2022年1月24日,滁州某建材厂与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公司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但其一直拒绝电话。经查询,被执行公司名下有一辆奔驰车目前已脱封,执行法官立即首轮查封该车,并联动公安部门查车找人。
3月23日晚上,值班法官接到线索,该车进入滁州某小区地库,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因车辆无法从地库拖离,在联系赵某某无果后,执行法官对该车辆进行现场查封,并留下手机号。
3月26日,赵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诺三天内履行案款,后再次食言。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3月31日被执行公司安徽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院。面对屡次失信的被执行公司,执行法官正告代理人,法院将启动车辆评估拍卖程序,并依法对公司做出处罚决定。迫于执行压力,赵某某将执行案款及罚款共2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