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3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2021年12月21日,胡某某骑电动车违规载人上路,沿南谯北路由南向行驶至东大街路口北100米处,因超车与骑电动车的谢某相撞,造成谢某摔倒受伤,车辆损坏。经事故认定,胡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谢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谢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依法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为妥善化解纠纷,调解员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某某当场支付赔偿款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向调解员表示感谢。
电动车代步极大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不文明驾驶引发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驾驶人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