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3时,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袁某某申请对安徽微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卡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该案从立案审查到裁定受理用时半天,审查期限为全市法院最短。
债权人袁某以微卡通公司严重缺乏履行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6日上午,案件进入破产审查程序,破产合议庭第一时间调取该案在执行阶段的财产调查材料,详细了解公司债权债务情况。经查,该院共受理8件涉微卡通公司执行案件,执行标的额11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线上线下仔细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合议庭经审查认为,微卡通公司符合资不抵债的破产条件。微卡通公司亦同意进行破产清算。
26日下午,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案件进入破产审理程序。因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该院依法适用快速审理的方式。
一直以来,琅琊区人民法院将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作为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重大举措,创新工作思路、化解推进障碍、提高审执质效,不断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对于释放生产要素活力、推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的重要作用,为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品牌目标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