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合伙不成不退投资款,法官隔门“喊话”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2-05-11 17:37:06 打印 字号: | |

合伙做生意不成想撤资,却迟迟拿不到投资款?5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上门执行,被执行人当场给付当月案款,并承诺继续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回顾

202011月,陈某经人介绍与夏某合伙做生意,双方签订了一份《洗涤合伙协议书》,后因合伙企业未成立,陈某诉至琅琊法院要求夏某退还投资款。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解除签订的合伙协议,并要求夏某限期返还陈某投资款共计14.7万元。鉴于陈某一直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2111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夏某分期6个月还款,并由夏某妻子甘某担保。

20224月,执行法官接到陈某电话称夏某未如约给付案款,执行法官立刻采取行动查人找物。55日,执行法官在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赶到夏某家中,听到法院干警上门的夏某一直躲在屋内,夏某的妻子甘某则将干警拦在门口。法官严肃告知甘某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隔门“喊话”夏某。慑于法律威严,夏某当场筹款付清该月的案款,并承诺后续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