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润滑油销售的陈某某,为了与买方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意让买方先拿货后付款,却因此引起纠纷。5月9日,琅琊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1年3月,陈某某向朱某某供应一批润滑油,结算金额共计10300元,朱某某出具了欠条,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朱某某既不支付货款,也不接电话。陈某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依法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先联系朱某某进行沟通,朱某某表示因疫情原因,经营状况不佳,未能及时付清货款。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朱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支付货款的法律后果,及时履行才能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调解员的耐心调和下,双方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朱某某6月30日前分期付清全部货款,并申请司法确认。至此,该案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