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因对孩子存在“教育失职”,法院当庭向夫妻双方发出《家庭教育令》。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实施以来,琅琊法院发出的第二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5月19日,王某某与徐某因离婚纠纷起诉至琅琊法院,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争执不下。6月15日,法院开庭为双方主持调解,考虑到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可以自己选择抚养人,法官遂让孩子一同来到法庭。
为了防止孩子对法庭产生畏惧心理,同时也听听孩子的“真心话”,法官从审判席上走下来,亲切地握住孩子的手,轻声细语地和孩子“话家常”。法官通过“平时谁照顾的多?谁辅导学习?以及跟谁生活更轻松?是否能适应生活环境的改变”等问题耐心询问,暖心安抚,终于孩子开始向法官敞开心扉,他表示父母的长期争吵让其非常焦虑不安,成绩也一落千丈。虽然不想爸爸妈妈分开,但是也接受了他们离婚的事实,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在充分了解孩子意愿后,法官又对夫妻双方进行耐心劝导,希望他们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尊重孩子的选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随时可以探视。
本着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的原则,法官当庭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令》,并向双方宣讲家庭教育对孩子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希望他们能够关心呵护孩子,引导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针对本案中孩子的心理创伤,法院也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室给予跟踪帮扶,助力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