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10时,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滁州市时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贸易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该案从立案审查到裁定受理仅用1小时,破产案件审理再提速。
时尚贸易公司因经营不善,已严重资不抵债,依法向琅琊法院申请破产清算。6月24日上午9时,案件进入破产审查程序,破产合议庭第一时间对该公司展开财产调查。法院查明,时尚贸易公司注册于2004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家用电器及售后维修。此外,经查以时尚贸易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有3件,执行标的额4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该院穷尽调查措施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
合议庭经审查认为,时尚贸易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上午10时,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因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该院依法对该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
破产案件的快速妥善审结,有助于释放市场经济活力。琅琊法院针对“无产可破”案件,“快”字当先,“稳”字当头,不断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