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琅琊区人民法院针对案由相同案件,灵活采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一天内成功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
吕某某经营一家装潢材料店,赵某某、许某某先后从吕某某处赊账购买装潢材料,向吕某某出具了欠条,同时约定了还款日期和违约金。到期后,吕某某多次电话联系催要货款,但赵某某、许某某都以经济困难为由拖欠货款。6月23日,吕某某分别将二人起诉至法院。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在了解具体案情后,认为两起纠纷案由相同、且标的额较小,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争取一次化解纠纷,调解员积极协调调解时间,灵活运用调解方式。首先,调解员安排在滁的许某某来院进行线下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让互谅,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7月30日前许某某支付6000元货款。结束线下调解后,考虑到赵某某不在本地不便来院调解,调解员随即安排与赵某某进行视频调解,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给付4860元货款。至此,两起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