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拖欠房贷八年,法院一朝追回
  发布时间:2022-07-28 15:52:18 打印 字号: | |

买了房子却不按期还贷?714日,琅琊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购房人逾期还贷,房产公司将购房人起诉至法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2731日,刘某某在滁州某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同时刘某某在银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该房产公司是其连带保证责任人。20148月至11月,刘某某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按照担保约定,从该房产公司账户中划扣了6000元,用于偿还刘某某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后该房产公司多次向刘某某催要代偿款未果,于202112月向琅琊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依法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某。刘某某每次“满口答应”还款,但调解员安排其到院调解,刘某某却总以各种理由拖延。见状,调解员没有放弃,反复与刘某某电话沟通,严肃告知其逾期还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714日,在调解员10余次电话调解后,刘某某终于将拖欠长达8年的代偿款支付给房产公司。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