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用时36天审结一起破产清算案件后,琅琊法院自我加压,勇于探索,通过向先进法院学习破产审判经验,深入钻研破产审理程序,不断压缩办案时长,在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我突破。7月26日,滁州市时尚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从立案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用时33天,刷新了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周期最短纪录。该案快速审结不仅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时间和成本,更有利于及时释放生产要素,实现“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滁州市时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成立于2004年2月,注册资本30万元,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经营范围变更为家用电器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等。因公司经营不善等原因,2020年停止营业至今。数名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债权。
畅通入口,提高审查效率
以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有3件,执行标的额40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该院穷尽调查措施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债务人以自身严重资不抵债为由,依法向琅琊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该院破产合议庭接到申请后,第一时间调取执行阶段财产调查材料,开展“执转破”立案审查。6月24日上午10时,琅琊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整个立案审查用时1小时。
程序紧凑,加快办理速度
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合议庭仔细调查、评估案件。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法院依法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并采用破产法规定的最短公告期30日,在裁定受理当日对外发布公告,并指定破产管理人。承办法官不断加快办案节奏,跟自己赛跑。案件受理后组织召开破产案件调度会,敦促管理人及时开展申报债权登记、审查工作,同时完整反馈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债务人情况,便于管理人迅速开展工作。
数字赋能,确保程序顺畅
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充分利用智能化办公系统确保破产审理各环节高效运转。向债权人电子送达申报债权通知书,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持续保持与债权人的有效沟通,及时告知债权审查结果和异议债权的救济方式。7月26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后,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同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从立案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用时3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