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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友借钱反目 拘留所前把钱还
  发布时间:2022-08-08 09:49:17 打印 字号: | |

昔日好友因借钱反目,拘留所前悔不当初。83日傍晚,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刚把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门口,就接到了电话称被执行人已经凑齐全部案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此圆满执结。

韩某某与花某本是朋友,因为资金周转,花某向韩某某借款30000元。后因多次催要无果,韩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限期内付清全部欠款。孰料,约定的日子到了,花某再次失信。韩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花某电话,每次花某都是电话里满口答应,请求执行法官“再给些日子”,到了期限就“玩失踪”。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寻找也不见踪迹。

84日,成功被拘传到院的花某仍旧是抱着侥幸心理,对执行法官的再三劝告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就在送花某前往拘留所的路上,花某感到越来越慌,对自己之前的言而无信感到悔恨。于是向执行法官请求跟韩某某再次协商,“咱俩以前关系很好的,我这就让家人筹钱,你让法官别拘留我了行不。”最终,花某的家人一次性付清所有案款,昔日好友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