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40多万买的房子,等了七年却无法过户到自己名下。8月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顺利帮助许某某解决了过户难题。
2015年,许某某购买刘某某名下一套安置房,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许某某先付款40万元,余款4万元待刘某某办完房产证配合许某某完成过户后给付。协议签订后,许某某按约支付房款,刘某某将房屋交付给许某某装修居住。2022年,房屋买卖一事已过7年,刘某某仍未按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致使许某某无法取得房屋产权。6月13日,许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某变更房屋产权。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原来刘某某在卖出房屋后,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将涉案房屋用作抵押贷款,贷款期限至2022年6月底,因此一直没能办理过户。了解到案件的原委后,调解员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承诺等贷款到期后,一定按约配合许某某办理过户。经过耐心劝解,许某某也放下了心中的包袱,愿意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8月5日,房屋顺利过户到许某某名下,许某某也将余款4万元给付刘某某。至此,一起时隔七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