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惧“烤”验,顶着高温酷暑,开展强制腾房专项行动,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陈某与吴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滁州仲裁委员会裁决陈某偿还吴某某借款本金507035.58元及利息,并可就抵押房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裁决生效后,经多次催要无果,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名下位于滁州市琅琊区某路的房屋。
执行前期
6月28日,执行法官到涉案房屋进行实地察看,发现涉案房屋门上已布满各家法院的公告。在查封房屋,张贴房屋腾退公告、拍卖预告后,执行法官依旧联系不上陈某。后经与社区沟通,发现涉案房屋已许久无人居住。法院遂依法向陈某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该案进入评估程序。
执行现场
8月18日上午,琅琊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并联合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见证。在相关人员的协助下,执行干警顺利进入屋内,只见房屋内堆积厚厚的灰尘。法院干警按照预定的方案各司其职,有序清点房内物品并逐一登记、制作清单、拍照录视频、制作笔录等,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房工作公开透明。
上午11时,腾房工作顺利完成,在场人员分别在笔录及交接清单上进行签字确认,执行法官将房内物品和钥匙交由申请人吴某某保管,房屋将进入评估拍卖程序。“感谢法官,这么热的天,你们太辛苦了!”。申请人吴某某对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此次腾房行动对逃避执行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琅琊法院将持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向“执行难”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