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耐心调解,我已经顺利拿到房子了。”8月16日,琅琊区人民法院跨国调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主朱某某顺利拿到了房屋及租金。
2020年6月,朱某某将其所有的位于滁州市三八巷的门面房租给高某经营面包店。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租期5年,每年租金10万元,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高某经营困难,仅支付给朱某某一年的租金就关店歇业,随后出国。朱某某多次催要房租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高某支付拖欠租金并归还房屋。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了远在国外的高某。高某对拖欠房租一事无异议,但高某称房屋内有其经营所用设备,自己又远在国外不便腾空房屋。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化解纠纷,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同时提出调解方案。8月16日,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支付了租金40000元,并委托其亲友于8月21日前将房屋内的物品清空。8月21日,房屋顺利腾空交付给朱某某,该起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