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路边电线杆上挂着空气监测仪,滁州一对夫妻动起了“歪心思”,盗走后当废品卖出80元。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处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底,丈夫彭某某和妻子郑某某骑三轮车沿路拾废品。在行驶至滁州市琅琊区宝山路与铜陵路交叉口西侧时,二人发现附近一电线杆上挂着一台空气监测仪,遂使用钳子将固定设备的铁片和螺丝分离,合力将设备卸下装车,运送回家中。2022年2月初,郑某某将该设备连同拾来的废纸盒一起卖出,获利80元。经滁州市物价局认定,被盗空气监测仪价值314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彭某某、郑某某犯罪时系年满六十五周岁不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酌情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