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翻窗来到邻居家,顺走苹果耳机,最后竟连数据线都不放过。2022年9月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杨某某盗窃罪一案,判处杨某某罚金二千元。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晚11时,杨某某从自己的住处翻越窗户来到二楼平台,后从平台进入被害人薛某某家中,盗窃现金30元、苹果耳机一个、充电器数据线一个。薛某某发现后随即报警,6月14日,公安机关将杨某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退缴赃款赃物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