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您这么快就帮我要回了6000元,真是太感谢了。”10月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魏某某的母亲当场给付孙某某劳务费6000元。
孙某某在魏某某承包的建设工程处做小工,截止2022年6月5日,魏某某尚欠孙某某12700元劳务费未支付,魏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条,承诺8月31日前支付劳务费。到期后,魏某某仍未支付,孙某某多次索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魏某某,但电话无法接通、短信没有回应。无法联系魏某某,调解工作就难以开展,经过询问,孙某某提供了魏某某母亲的手机号,调解员拨通了魏某某母亲的电话。说明情况后,魏某某母亲告知魏某某正在服刑。想到孙某某做小工赚的辛苦钱又得一拖再拖,调解员向魏某某母亲告知了孙某某的难处。“既然是我儿子欠下的钱,我愿意替他还”。魏某某母亲当即表示愿意替儿子偿还,并主动联系孙某某协商。
最终,孙某某与魏某某母亲达成和解,10月8日,魏某某母亲来到法院,当场给付孙某某劳务费6000元,并表示会尽力和儿子偿还余款。拿到劳务费后,孙某某对调解员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