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110干警接到线索,称躲藏近10年的被执行人余某某出现在某小区内,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确认无误后将其拘传回法院。
2012年,余某某与胡某民间借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余某某偿还胡某借款3.7万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2013年1月,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余某某某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因余某某下落不明,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且经反复查询,也未能查找到余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依法将余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余某某东躲西藏近10年,本以为这笔钱要不回了,没想到法院一直坚持查找线索,真是太意外了,谢谢你们。”得知余某某被找到后,胡某某十分惊讶,并连连道谢。10月22日,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余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积极与胡某协商解决。最终,余某某当场支付案款1万元,并承诺剩余案款于2023年4月30日前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