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和申请人和解。”11月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后,陈某某一改先前不愿主动履行的态度,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偿还案款。
2021年,陈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陈某某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陈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法官查询到陈某某名下有房屋一套,立即将其房屋查封。执行法官告知其如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房屋被拍卖的法律后果,陈某某依然无动于衷。
执行法官对该房屋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向陈某某送达了评估拍卖裁定书和选取专业评估机构通知书。陈某某知道被查封的房屋即将进入拍卖程序时,才意识到法院动了真格,主动和执行法官联系,希望与申请人进行协商。11月8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约定,陈某某当天向申请人支付案款10万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