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法官,我已经拿到钱了,非常感谢您!”2022年12月1日,付某某将一面写有“办案神速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公道人心”的锦旗送至琅琊区人民法院,表达对承办法官杨金龙高效办案、公正判决的感激之情。
付某某系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原告。2020年7月13日,付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至某地,因路面破损不慎摔倒,导致全身多处受伤,数次入院治疗。为此,付某某将滁州市某管理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仔细查看案件卷宗,厘清案情经过,于2022年10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庭审后及时制判。从立案受理到审结仅用时20日。判决生效后,滁州市某管理中心亦服判息诉,及时给付医疗费。
鲜红的锦旗是对法官认真工作、高效办案的认可,更是一种激励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琅琊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清正廉洁、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