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法官,您马上就退休了,还尽心尽力地为我们调解,谢谢您。”11月30日,琅琊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唐慧法官在退休前一天依然辛勤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成功化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2021年11月20日,孙某某带其五岁的儿子在滁州市某烘焙坊内购物,走出烘焙坊时,孙某某的儿子在店门口台阶处摔倒,致左手肱骨骨折。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孙某某的儿子构成十级伤残,治疗共花费医药费1.2万余元。事后,因与该烘焙坊协商赔偿无果,孙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烘焙坊支付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共计1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卷宗、分析案情,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首次调解过程中,该烘焙坊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孙某某的儿子是在其门店范围内摔伤,拒绝赔偿。而孙某某则认为该烘焙坊门口的台阶处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且设计明显不合理,该烘焙坊应当承担责任。
面对各执一词的双方,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耐心释法明理,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并组织双方再次调解。约定调解日期的前一天,该烘焙坊却表示不愿意调解。为了缓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法官没有放弃,继续加班加点整理证据材料,同时耐心劝导该烘焙坊负责人。最终,该烘焙坊如约参加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烘焙坊当庭给付孙某某医药费1.2万余元,鉴定费2千元。
11月30日上午10时,随着一声“今天庭审到此结束,闭庭!”唐法官敲响了她法官生涯的最后一槌。在法官生涯的最后一天,她依然秉持着一名法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化解群众矛盾,站好法官生涯的“最后一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