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已经打到我们法院账户,过两天你就能收到钱了。”12月1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知案款执行到位的申请人特意向法院送来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为利民之事”的锦旗,以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滁州市某粮油店与伍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伍某某分期给付货款21313元。期限届满后,伍某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该粮油店的经营者唐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伍某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伍某某态度消极,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告“爱答不理”。随后,执行法官冻结了伍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并依法向其发布限制消费令。
“法官,我马上把钱存到卡里,你能不能先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2022年11月,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伍某某的电话,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原来,在广州打工的伍某某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冻结且被限制高消费后,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影响,于是主动表示愿意还款。在伍某某如约将案款存到账户后,执行法官顺利扣划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