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这次彻底解决了我们的烦恼”。2023年2月13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房产赠与子女。
2020年,单某某与童某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协议书里就夫妻部分财产及子女抚养作出约定。后单某某认为童某某未如约履行离婚协议,多次向琅琊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发现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数额不明确,对共同财产也没有完全分割清楚,故履行过程中双方为财产的归属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面对这一棘手情况,承办法官抽丝剥茧、沉着应对,决定跳出争议焦点,“另起炉灶”重新为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沟通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均自愿将有争议房产赠与子女。此外,针对抚养费问题,在法官的调解下,明确了由童某某每月支付单某某3000元抚养费。至此,双方的纠纷彻底解决。该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