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逃避执行,法院将依法对你的店铺进行查封。”“法官,等一下,我这就去法院。”2023年3月2日,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被执行人张某某赶忙带着10万元现金来到琅琊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刘某与滁州某五金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经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滁州某五金店赔偿刘某损失21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该五金店的经营者张某某迟迟未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张某某,但其始终“无动于衷”,并以“生意太忙”为由拒不到院。面对始终躲避执行的张某某,执行法官向其发出“最后通牒”。得知再不履行义务,自己的店铺就要被查封,张某某这才“慌了”。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张某某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场给付现金10万元,并约定余款于3月21日前给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