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没想到我的租金这么快就要回来了。诉前调解真是快速高效!”2023年2月20日,经过调解员数次耐心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
2022年7月,刘某某与赵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年,年租金80000元,每季度结算一次房租。然而,合同签订后的半年内,赵某某仅支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刘某某便要求赵某某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返还房屋,但遭到赵某某拒绝,双方还产生了肢体冲突。无奈之下,刘某某起诉至琅琊区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室内争吵不休,调解员当即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经过多次安抚、劝说,刘某某表示,受疫情影响,自己做生意赔了不少钱,实在无力支付房租。在了解情况后,调解员一方面向赵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房租的行为不可取;另一方面希望刘某某能够体谅赵某某的处境,减收部分租金。最终,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某愿意就房屋租金作出让步,赵某某也同意限期搬离。2023年2月20日,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和平会面”,签订调解协议,赵某某当场支付租金25000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