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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3通电话 被执行人付清案款
  发布时间:2023-04-24 11:29:48 打印 字号: | |

“杨某,第三次告知你,今天务必到院履行义务。”2023年4月18日,在一周内第三次接到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后,被执行人杨某终于现身法院,并一次性还清欠款。

因与杨某的民间借贷纠纷,安徽某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2年6月与杨某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协议,后撤回对杨某的强制执行申请。但和解协议达成后,杨某仅支付部分案款,便不再履行义务。安徽某建筑公司于2023年3月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再次进入执行阶段,经线上查询,敏锐的执行法官发现原本登记在杨某名下的车辆此时却“不翼而飞”。担心杨某为转移财产,已将车辆变卖,执行法官马上电话联系杨某:“杨某,为什么不及时报告名下财产?你名下的车辆呢?”在执行法官一连串的询问下,心虚的杨某将车辆情况和盘托出。原来,因担心法院拍卖自己的车辆,杨某已将车辆出售。电话中,杨某连连答应执行法官会准时到院履行义务。

2023年4月18日上午,久等不到杨某的执行法官再次拨通他的电话,杨某却借口自己临时有事,改约到下午。但等到了约定时间,杨某却仍未现身。面对一再出尔反尔的杨某,执行法官第三次拨通他的电话,并严正告知杨某,若再不到院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终于,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当天21时,“姗姗来迟”的杨某到院一次性还清全部案款39000元,并主动缴纳了3000元罚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