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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推挪电动车撞伤路人,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23-05-09 11:01:49 打印 字号: | |

农贸市场的保安自行挪动停放在路中间的电动三轮车,却因操作不当撞伤路人,此种情形该由谁来担责?20233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2715日晚,金某某将电动车停放在滁州某农贸市场的道路中间,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该农贸市场的保安发现后欲将电动车推走。不料,因该电动车并未关闭电源,保安在推车时碰到电动车把手,导致车辆启动并撞到路过的李某某。随后,李某某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李某某右大腿外侧软组织撕脱伤、右大腿内侧软组织脱套伤。事后,因无法就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20231月,李某某将金某某、保安所属的某运营管理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金某某将未关闭电源的电动三轮车违规停放在路中间,妨碍了道路交通。作为农贸市场管理员的保安自行推车,推车时未检查车辆情况,且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伤李某某。故金某某与该运营管理公司对李某某的损伤均存有过错,双方均应对李某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判决金某某、某运营管理公司各赔偿李某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15878元。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大家在停放电动车时,要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场所,并及时关闭车辆电源,拔出车钥匙,以免造成意外。此外,保安作为市场管理员,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应先督促车主本人挪车,若未找到车主,应在仔细查看车辆情况,并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挪车,以免酿成事故。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