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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起风波 诉前调解化干戈
  发布时间:2023-06-26 11:05:23 打印 字号: | |

“调解员,我把车卖给了胡某甲,并跟他约定了过户期限,可这都一年多了,对方一直未配合过户,现在车辆已经脱审且产生了违章罚款,这可怎么办啊。”琅琊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内,胡某乙焦急地说道。

2021年8月29日,胡某乙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小货车出售给胡某甲,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约定一个月内办理过户,违者赔偿违约金。协议签订后,胡某甲便将车提走,然而到期后,其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过户。直至2022年12月12日,车辆不但逾期未年检,还产生了4次违章未处理。由于车辆还在自己的名下,胡某甲产生的违章和未年检的行为对自己也造成了影响,犯愁的胡某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某甲赔偿违约金3000元,并立即办理过户。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胡某甲称其在购车后发现车辆存有许多问题,需对车辆进行维修,便想将车退给胡某乙。“但你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不处理车辆年检、违章的行为,给胡某乙造成了影响。既然你们签订了转让协议,就理应履行协议内容。”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耐心地劝解胡某甲,并告知其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2023年5月5日,在调解员多次组织协商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胡某甲自愿无偿返还车辆给胡某乙,胡某乙支付了车辆产生的违章罚款和修理费用。至此,双方纠纷顺利解决。

法官提醒:二手车辆买卖,买卖双方均负有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义务,应依法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会产生很大的交易风险。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