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调解员,我想通了,拖延赔偿终究不是办法,我会尽快履行。”2023年6月7日,琅琊区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车辆追尾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3年1月13日,位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宁洛高速上行线45公里200米处时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位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约定位某某赔偿王某修车费用3721.7元。之后,王某多次向位某某催要修车费用,但位某某却拒绝赔偿,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第一时间查看诉讼材料,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争议明确,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位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当按责任划分及法律规定赔偿王某修车费用。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位某某的态度有了转变,随即表示会尽快给付王某修车费用。最终,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位某某当场给付王某修车费用3700元。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