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有了法院的裁定书,我心里就踏实了。”2023年7月2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充分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2年8月,滁州某工地的包工头杨某某雇佣黄某某从事瓦工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日工资为170元。同年12月29日,杨某某出具了一份工资结算单,并依照结算单支付了黄某某工资15000元,剩余3090元未支付。2023年7月14日,黄某某多次催要剩余工资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杨某某表示因其承包的工程资金没有到位,导致工资给付困难。“这不是你拖欠工资的理由,黄某某既然已经干完活,你就应当及时给付其工资。”调解员耐心地向杨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2023年7月28日,调解员组织双方到院调解。经过耐心劝解,杨某某表示愿意筹措资金尽快支付黄某某工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杨某某于9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黄某某工资3090元。随后,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审查后向双方出具了《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