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好心借钱给员工,不想员工却离职“跑路”。2023年9月2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借钱给员工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祁某某系杨某某公司员工。2022年1月30日,祁某某向杨某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一份借条,约定以每月工资抵扣借款直至还清。后祁某某离职,但借款一直未归还。2023年9月13日,多次催要无果后,杨某某将祁某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立即联系祁某某了解情况。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地向祁某某明法理、讲道理。“杨某某好心借钱帮助你,你却不守诚信,如果别的公司知道你的行为还会录用你吗?”“我不该借钱不还的,让杨老板‘寒心’了。”最终,在调解员的悉心劝说下,祁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筹钱还款。2023年9月22日,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祁某某当场给付杨某某借款10000元,并约定剩余借款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