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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受伤保险拒赔 法院调解为企解忧
  发布时间:2023-11-17 15:37:40 打印 字号: | |

滁州一家公司为员工购买保险,可公司员工因工受伤后申请理赔却遭保险公司拒赔。2023年10月1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为案涉公司追回赔偿金47万元。

2021年12月,滁州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力资源公司)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为其公司员工投保。同月,该公司派遣的员工杜某某在工作时发生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六级。经滁州市仲裁委调解,人力资源公司向杜某某支付了赔偿金48万元。赔付后,人力资源公司遂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2023年9月,人力资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保险条款,人力资源公司员工在你公司承保的保险区域和保险期间因工受伤,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你公司有义务按约理赔。”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地向保险公司释法明理,厘清法律事实,明确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保险公司同意进行理赔。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力资源公司顺利拿到了赔偿金47万元。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