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拖欠保姆工资引发的劳务纠纷。
6月1日,张某某雇佣王某某为家庭保姆,但在王某某工作了一个月后,张某某却拒绝支付其工资。多次索要无果后,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张某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拖欠王某某工资,而是因为王某某在工作期间向其借了5000元未归还。对上述说法王某某表示认同,但希望用工资直接抵扣欠款。“你们一方拖欠工资,一方拖欠借款,这样只会造成恶性循环,积极履行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调解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核清了张某某拖欠的工资金额。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某同意王某某用工资抵扣欠款。王某某当场付清剩余欠款,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