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校、办社保、入编制...本事通天的好友竟是诈骗犯!2023年4月13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2年8月28日,张某与缪某某在“初中同学群”取得联系。聊天中,张某得知缪某某的侄女想转学,便主动说自己“有人脉”可以帮忙,并以缺少“活动经费”为由,向缪某某索要一万元。一段时间后,张某便告知缪某某事情已经“办妥”,等过段时间缪某某的侄女就可以入学了。听此,缪某某信以为真,之后又托张某帮其办理社保、帮其哥哥入编制、帮其拿到滁州某学院的采购订单...张某也借此多次向缪某某索要“活动经费”共计83128元,事后也均声称事情已经“办妥”。2022年10月,眼见滁州某学院迟迟未将约定好的采购款打给自己,“心急”的缪某某便联系张某询问情况,却发现张某的手机已经关机,此时的缪某某才“如梦初醒”,赶忙报警。报案时,缪某某竟得知,自己以为“本事通天”的好友,早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张某还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孙某某、顾某某合计335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26668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其多次实施诈骗且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酌情从重处罚;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本案中,张某屡次诈骗得逞与被害人寻求方便、急于求成的心理不无关系。大家应引以为戒,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切勿轻信他人“花钱走偏门”的谎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