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
2022年9月,宋某某受王某雇佣,在滁州某建筑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完工后,王某仅向宋某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3000元工资王某未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11月20日,宋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王某称由于一直没收到工程款,所以没有钱支付宋某某的剩余工资。宋某某表示,王某起初答应自己会尽快结清工资,可最后等来的却是他的拒接电话,王某的欠薪行为让自己感到很气愤。详细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没收到工程款不是你拖欠宋某某工资的理由,现在年关将近,早点将拖欠宋某某的工资结清才能过个安心年。”调解中,调解员向王某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劝说王某及时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王某同意尽快筹钱结清宋某某工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分三期结清宋某某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