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把我们的事情解决了,有了这份调解协议,我们的心里踏实多了。”2024年1月1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内,杨某某等6名农民工向调解员说道。
2023年7月,吴某某雇佣杨某某等6人从事设备安装工作,约定日薪350元。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吴某某共欠6人工资55360元。后因吴某某一直未支付工资,2024年1月4日,杨某某等6人将吴某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及时联系吴某某了解情况。“欠大家的工资肯定是要给的,只是这段时间资金周转不开,就想着再拖一拖......”电话里,吴某某向调解员“诉苦”。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马上要过年了,杨某某他们还指望着拿到这笔钱回家过个好年,你要想办法尽快给付。”调解中,调解员告知吴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劝其考虑杨某某等人的难处,尽快筹钱支付工资。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吴某某在2月8日前支付杨某某6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