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有人遛狗不牵绳,导致自家宠物狗被他人宠物狗咬伤,该由谁来担责?2月18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宠物狗被咬伤而引发的纠纷。
1月12日下午,昂某牵着自家宠物狗在小区内散步时,遇到同在遛狗的黄某。由于黄某未栓狗绳,两狗相遇随即发生撕咬,导致昂某的宠物狗被咬伤。事发后,昂某带宠物狗前往宠物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昂某向黄某索要宠物狗治疗费用,但黄某拒不支付。多次协商无果后,昂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联系黄某了解情况。黄某承认是因自己未栓狗绳,才导致昂某的宠物狗被咬伤,但其认为昂某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理。在划清责任的基础上,调解员耐心劝导黄某,并就赔偿金额组织双方协商,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还向黄某普及了文明养犬相关知识,提醒他要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黄某支付昂某宠物狗治疗费2300元。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