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皖东大地暑气渐甚,琅琊区人民法院干警一大早就铆足精神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他们或在抽丝剥茧地摸排线索,或在耐心接待当事人。
“您好,这里是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110’。”
“法官,我在街上‘蹲守’到李某某了,请你们速来句容市。”
“好的,请您保持联系,我们很快就到。”
9时,法院“执行110”接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的线索电话。电话里,他的语气紧张又兴奋,接到这个“重磅”线索的执行干警也为之激动不已,当即驱车前往江苏省句容市。
原来,李某某作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共拖欠郑某某租金90000元及利息。执行干警线上线下查询李某某名下财产,均查无所获。多次走访,也无法找寻李某某在滁州的踪迹,该案一时间未有实质性进展。
6月18日,执行干警一行火速抵达句容市某商业区,很快就找到了正在逛街的李某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慌张的李某某开始上演“拖延战术”。先是谎称要回家拿文书材料,又说要拿衣服,随后又表示要跟老板打电话请假。面对一再拖延时间的李某某,执行干警郑重警告李某某再不配合就要强制带离,随后便将其顺利拘传至院。
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协调下,李某某原本抗拒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愿意还款,并与郑某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场支付5000元,并承诺余款分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