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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化解“农贷”纠纷 养殖户笑了
  发布时间:2024-09-12 09:57:45 打印 字号: | |

“多亏了你们的尽心调解,我的养殖厂可以安心经营了。”2024年7月31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朱某某养殖厂的生产经营争取了时间。这一天,养殖户朱某某和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脸上不约而同地露出了笑容。

朱某某为经营水产养殖,于2022年,向银行申请惠农贷款35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朱某某未能按约定偿还银行借款,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朱某某偿还借款和利息。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联系朱某某了解情况。原来,朱某某的养殖厂目前经营困难,导致资金周转不开,一时间无力偿还借款。调解员考虑到如果按照诉讼程序“一判了之”,势必会对朱某某养殖厂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调解员转变思路,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作为本案的突破点。

化解思路已成,调解员当即组织朱某某和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面对面”进行调解。一方面,调解员与银行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商,希望银行能体谅朱某某目前的实际困难,并建议让朱某某分期还款,待养殖厂效益回升后再偿还剩余部分。另一方面,调解员悉心向朱某某释明拖欠银行贷款的法律后果。“惠农贷是国家的好政策,即便农业收入不佳,也不应该逃避债务,要有还款计划。”经过努力沟通,调解员的建议得到了银行的支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朱某某于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每月偿还贷款15000元,剩余本金和利息于2025年7月还清。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