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24年8月1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秉持“调解为先”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全程,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2年6月,杨某某承揽了琅琊区某网咖馆的门头广告制作业务,双方约定制作费用为18080元。在杨某某将制作的门头广告安装完毕后,网咖馆却仅支付8000元费用,尚拖欠10080元。杨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小案件关乎大民生,怎样才能化解双方矛盾,真正解决问题呢?综合考量下,承办法官选择了该案的“最优解”——“调解”。
2024年8月15日,正式开庭前,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调解意愿,为后续审理打下良好基础。庭审中,承办法官加大调解“火力”,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摆事实、讲道理,耐心释法明理,劝导双方互商互谅、各退一步。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杨某某主动表示让利1000元,而网咖馆则表示只愿支付5000元,双方意见差距较大。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而是通过“背对背”调解继续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综合双方意见适时提出折中方案。最终,双方成功达成一致意见,网咖馆当场支付杨某某7000元,杨某某撤回了起诉,纠纷圆满化解。